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爺
很多混混是不敢得罪有錢人的,因為他們有錢。更新最快最穩定)隻要他們有錢,他們可以用錢買到很多比我們還厲害的混混為他們做事。他們可以讓他們殺我,打我。要我一條腿,或者一隻手。而那些人拿到錢後,通常逃之夭夭。所以,很多明智的混混一般不得罪有錢人。交個好朋友,他們可以從有錢人身上賺點錢。得罪了他們。就要慘了。金爺是個有錢的混混,不過他比很多混子更聰明,他懂得包裝自己。年輕時,他也是一把刀扛起一條街的好漢。現在年紀大了,有錢有身份有地位了,他從來不提他年輕的時候。打打殺殺的事,他也從來不參加。在很多人眼裡,他不過是個普通的有錢人。更新最快最穩定)不過即使他很低調,懼怕他的人仍然很多。他們知道金爺什麼背景,也不敢得罪他。但是有敢得罪他的,那個人是省裡另外一個有錢的混混。兩個人平時誰看誰都不順眼,總要互相諷刺幾句。地位相當,勢力又相當。所以金爺相中了我和簡傑。他覺得我們有乾掉他的能力。隻有那個人死了,金爺才會真正的露出笑容。而那個人死了,金爺能賺到的錢也更多一些。“劉鵬,你知道外麵買一個人的命需要多少錢吧?”喝過酒,金爺將我和簡傑帶到了一個包間。“兩萬到五萬,兩三萬就差不多能找到一個人。”我說。“恩,那是民工的價錢。殺一個普通人,找兩個農村人夠了。但是如果是想乾掉一個有身份的大哥,你覺得需要多少錢?”金爺問我。“二十萬左右?”我想了想問。“不錯,隻要我拿出二十萬,我可以找到很多人殺他。不過我隻相中你了。你覺得這是為什麼呢?”金爺笑著問我。“嗬嗬,可能是抬舉我吧?”我笑著問金爺。“不,是因為你是個殘疾人。殘疾人殺人,是不用償命的。你還年輕,在監獄裡蹲個十幾年出來後仍然還年輕。我給你四十萬,你去給我乾掉他吧。”金爺笑著對我說。以前有錢的時候,我們想過用四十萬去買輛牛比的車子。大家還年輕。有個逼格高一點的車子我們可以借兄弟們泡妞,自己開著也有麵子。不過,那隻是我們輝煌的時候。現在我們已經冇什麼錢了,四十萬對我們來說絕對是天文數字。有了這四十萬,我可以不給兄弟們添任何麻煩自己治好自己的眼睛。但是如果我想要自己的眼睛。也要為了自己的眼睛付出代價。這個世界上,冇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。收獲,永遠與風險並存。金爺走後,我和簡傑沉默。很明顯,我們乾掉那個老大後冇什麼好結果。殺了人,我們就算遠走高飛也可能被抓住。而金爺已經把後路為我們想好了,判個十幾年出來重頭再來。我想重見光明,就要付出代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