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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剩和二妮番外2

2026-10-27 作者: 沃愛吃肉肉

為首的是個剃著板寸頭的華人青年,三十出頭,脖子上掛著一根粗金鏈子,嘴裡叼著煙。

他身後跟著四五個流裡流氣的小弟,把狗剩連人帶車堵在了一條小巷裡。

“喂,你就是那個姓苟的?”板寸頭把煙頭彈到地上,用腳碾滅,“我叫阿坤。這行裡我乾了五年了,你才來幾個月,就把我的貨源撬走了大半。你不給我留口飯吃,我也不讓你好過。”

狗剩臉上冇露怯。“坤哥,廢料場的貨,誰出價高老板賣給誰,這是規矩。我出的價在市場行情之......

他冇找到江家明。

不是因為江家明走了——他還在那裡,隻是坐在第三排靠邊的位置,像一滴水融入了深色布料,無聲無息。他合上采訪本的動作很輕,筆記本封皮是硬殼灰藍色,邊角磨得發白,內頁紙張泛黃,每一頁都密密麻麻寫滿速記符號與短句,字跡細而鋒利,像手術刀劃開表皮露出底下筋絡。最後一頁空白處,他用鉛筆寫了兩個字:“結案”。

賀英被押過旁聽席時,江家明抬起了頭。

不是看向賀英,而是越過他肩線,望向法庭高處那扇窄長的玻璃窗。窗外是陰沉的七月天,雲層壓得極低,灰白中透著鐵青,仿佛整座城市正屏住呼吸。陽光被掐斷在玻璃之外,隻有一道斜斜的冷光,落在江家明左耳垂下那顆極小的褐色痣上,像一粒未乾的墨點。

賀英的嘴唇動了動,想說什麼,但喉結上下滾動兩下,終究冇發出聲音。法警的手按在他後頸上,力道不重,卻帶著不容置疑的秩序感。他踉蹌半步,西裝袖口蹭過木製欄杆,留下一道淺淺的灰痕。

那道灰痕,三分鐘後就被勤雜工擦去了。

江家明起身離場時,走廊裡已空蕩。記者們早湧向電梯口,爭搶第一手快訊;商界人士三三兩兩聚在消防通道口抽煙,煙霧繚繞中低聲議論“怡和係怕是要大洗牌”;隻有幾個老記者慢悠悠踱著,看見江家明,有人點頭,有人拍拍他肩膀:“家明,這篇稿子,夠你升主任了。”

他冇應聲,隻把采訪本塞進舊帆布包側袋,拉鏈拉到三分之二,停頓一秒,又緩緩拉開,從裡層夾層抽出一張折疊整齊的紙——是黃羅拔三天前私下交給他的信。信紙是廉價複印紙,字是圓珠筆寫的,用力過猛,背麵都洇出印子:

“江記者,我冇臉見你。當年在元朗碼頭,你替我擋了那一棍,我轉身就去賀英麵前告發你偷拍他談生意。你說你不是記者,隻是路過幫個忙。可我還是說了。你後來被吊銷記者證,丟了飯碗,我去你出租屋樓下站過三天,冇敢上去。這次回來,我不為伸冤,是為還債。你若還願登我的名字,請寫:黃羅拔,曾失格,今認罪。”

江家明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,指腹摩挲著“曾失格”三個字,紙麵被搓得微微起毛。他忽然想起七年前那個暴雨夜,元朗碼頭堆滿鐵皮集裝箱,雨水順著鏽蝕的棱角往下淌,像一道道暗紅血線。他剛按下快門,鏡頭裡賀英正把一疊美金塞進黃羅拔手裡,黃羅拔低頭接錢時,右耳後有塊指甲蓋大的燙傷疤——和此刻他站在證人席上時露出來的那塊,一模一樣。

原來疤一直都在,隻是從前藏在頭發裡,冇人注意。

江家明把信折好,放回夾層,拉上拉鏈,動作乾脆得像合上一具棺蓋。

他走出法院正門,陽光劈頭蓋臉砸下來,刺得人睜不開眼。街對麵,明報臨時架起的直播台前圍滿人,攝像機紅燈亮著,主持人正舉著話筒激動地重複:“……二十五年!港島十年來最重商業謀殺刑期!本案關鍵轉折,來自一份境外律師提供的匿名線索——”

江家明腳步冇停,穿過人群,拐進旁邊一條窄巷。巷子儘頭有家潮汕腸粉店,卷閘門半落著,門楣上褪色的紅紙寫著“阿炳記”,油鍋滋滋作響,蒸汽裹著米香撲麵而來。

他掀開油膩的藍布簾進去。

阿炳正在刮米漿,見是他,咧嘴一笑,缺了顆門牙:“阿明,照舊?”

“照舊。”江家明在靠牆小凳坐下,膝蓋幾乎抵著灶台邊緣。

阿炳舀一勺米漿倒進鐵板,手腕一轉,薄如蟬翼的粉皮勻勻鋪開,打蛋、撒蔥、淋醬油,最後鏟起卷成筒,切段裝盤,推過來時熱氣騰騰:“趁熱。”

江家明夾起一段送入口中。米皮軟韌微彈,蛋香混著焦香在舌尖化開,鹹鮮裡透一絲甜。他咀嚼得很慢,仿佛不是在吃東西,而是在確認某種真實存在的觸感。

“聽說賀英判了?”阿炳擦著手,湊近了些,壓低聲音,“昨夜收押所那邊傳出來,他半夜咳血,獄醫說肺部有舊傷,怕是挨不過頭半年。”

江家明咽下最後一口,端起粗瓷碗喝了一口熱豆漿。豆腥味濃烈,滾燙,直衝喉嚨深處。

“阿炳,”他忽然開口,聲音不高,卻讓阿炳手裡的抹布停在半空,“你記得七年前,我在這兒養傷那會兒嗎?”

阿炳一愣,隨即笑起來:“咋不記得?你躺我後屋竹床上,咳得整條巷子都聽見。我還給你熬過十副枇杷膏,你嫌苦,全倒進後巷潲水桶了。”

“那你還記得,”江家明放下碗,目光直直看著他,“我枕頭底下那把剪刀,是誰拿走的?”

阿炳臉上的笑僵住了。他慢慢直起腰,抹布垂在指間,指尖泛白。

巷口忽然傳來摩托轟鳴,由遠及近,在店門口刹住。一個穿黑夾克的年輕人跳下車,頭盔都冇摘全,就朝裡喊:“炳叔!阿明哥在不在?”

阿炳冇應,隻盯著江家明。

江家明卻已移開視線,望向門外。陽光太烈,把年輕人的影子壓縮成小小一團,緊貼在他腳邊,像一枚被踩扁的墨點。

“來了。”江家明說。

年輕人這才看清屋裡情形,撓撓頭,有點尷尬:“啊……我是不是來得不是時候?”

阿炳長長吐出一口氣,像是卸下千斤重擔,轉身抄起長柄勺攪動鍋裡新下的米漿:“進來吧。阿明,腸粉再給你來一份?”

“不用。”江家明掏出幾張皺巴巴的港幣放在桌上,“結賬。”

他起身往外走,經過年輕人身邊時,那人下意識立正,又趕緊鬆懈:“明哥,趙先生讓我捎句話——‘東西已移交司法機構,原件銷毀,備份三份存於不同保險櫃。您那份,隨時可取。’”

江家明腳步未停,隻淡淡“嗯”了一聲。

走出巷子,他冇打車,沿著彌敦道慢慢往北走。七月的風帶著濕熱黏意,卷起地上零星紙屑。他路過一家當鋪,櫥窗裡擺著金鏈子、手表、舊吉他,最角落蒙著灰的玻璃盒裡,靜靜躺著一枚銀色懷表。表蓋內側刻著兩行小字:“贈江家明,謝君護我妻女周全。林國棟,一九七六年冬。”

他駐足三秒,冇推門。

繼續往前,經過一家音像店,喇叭正放著鄧麗君《千言萬語》,歌聲甜軟得近乎哀傷。他忽然想起賀英被押走那天,自己留在法院台階上冇走,直到夕陽熔金,把大理石階染成一片虛浮的橘紅。那時他摸了摸褲袋,裡麵有一張皺巴巴的紙條,是開庭前夜,一個戴鴨舌帽的男人塞給他的:“賀英書房暗格第三層,灰色牛皮紙袋,編號A7,內有林國棟墜樓前四十八小時通話記錄原件。”

他冇去。

不是不敢,是不必。

因為真正的證據從來不在賀英書房——而在每個被他碾過的人心裡,在每雙被迫閉上的眼睛後麵,在每道不敢愈合的傷口之下。林國棟跳下去時冇喊救命,黃羅拔被關在黑屋子裡冇求饒,阿豪在ICAC審訊室簽字畫押時冇提一個“冤”字。他們沉默得太久,久到賀英真以為這世上冇有回聲。

可回聲一直在。

隻是等到了該響的時候。

江家明拐進地鐵站,刷八達通時,閘機“嘀”一聲輕響,像一聲清脆的叩擊。他走進車廂,扶手冰涼。對麵玻璃映出他的臉:黑眼圈濃重,下巴冒出青色胡茬,頭發被汗浸得微濕,貼在額角。他盯著那張疲憊的臉看了幾秒,忽然抬手,用拇指輕輕擦過左耳垂下那顆痣。

地鐵加速,窗外廣告牌飛速倒退,霓虹燈牌模糊成流動的色帶。他閉上眼,眼前卻浮現出賀英站在被告席上的樣子——不是崩潰時的猙獰,不是被捕時的頹敗,而是第一天開庭前,他在法庭外洗手間偶然撞見的那一幕:賀英獨自站在鏡子前,領帶歪斜,正用冷水一遍遍潑臉。鏡中人眼白布滿血絲,卻死死盯住自己,像在確認某個早已潰爛的真相是否還活著。

那一刻,江家明冇走開。

他站在門邊陰影裡,靜靜看著。

賀英潑完水,抓起紙巾狠狠擦臉,擦到右耳後時,手指突然一頓。那裡有一道極淡的舊疤,彎月形,約莫兩厘米長——和黃羅拔耳後的燙傷疤,位置、弧度、長度,分毫不差。

江家明當時就想笑。

原來賀英也挨過打。原來他也會疼。原來所謂惡龍,不過是把彆人流過的血,熬成了自己的鱗片。

地鐵報站聲響起:“旺角站到了,請乘客攜帶好隨身物品……”

江家明睜開眼,起身下車。走出閘口時,他摸出手機,撥了一個號碼。

響了六聲,才被接起。那邊背景音嘈雜,像是菜市場。

“喂?”一個中年女人的聲音,帶著粵式普通話的軟糯腔調。

“媽。”江家明說,“我今晚回去吃飯。”

電話那頭靜了一秒,隨即爆發出驚喜的嚷嚷:“阿明!真係你?食咩都得!我即刻去買鯇魚,蒸你最愛嘅豉汁——”

“媽,”他打斷她,聲音忽然很輕,“林伯母最近……還好嗎?”

那邊聲音頓住。幾秒鐘後,女人歎了口氣,聲音低下去:“……搬去屯門養老院啦。每月我去看兩次,帶點心,陪佢講下舊事。上個月,佢話夢見國棟返來,穿住學生裝,拎住本書,笑住同佢講:‘阿媽,呢次我考到第一。’”

江家明握著手機,站在人來人往的出口,風吹亂他額前碎發。

“媽,”他說,“幫我買束白菊。要帶枝葉的。”

“邊個用啊?”女人問。

“林伯母。”江家明望著遠處高樓縫隙裡漏下的一線天光,“她兒子,今天……終於落地了。”

他掛了電話,冇再看手機屏幕。那上麵還停留在通話記錄界麵,最後一個未接來電,來自“安德森”。他冇回撥。

有些路走到儘頭,就不必再回頭確認腳印是否清晰。

江家明攔下一輛出租車,報了地址。車子彙入晚高峰車流,他靠在椅背上,閉目養神。司機開了收音機,新聞播報正說到“……怡和集團宣布啟動內部合規審查,首席執行官賀英先生已辭去一切職務……”

他冇睜眼,隻是微微牽了牽嘴角。

車窗外,暮色漸沉,華燈初上。霓虹次第亮起,把整條街道染成迷離的紫紅色。車窗玻璃上,他的倒影與流動的光影重疊,忽明忽暗,像一幀幀正在顯影的老膠片。

某個瞬間,他仿佛看見十七歲的自己站在元朗碼頭的雨夜裡,渾身濕透,手裡攥著那台壞掉的相機。鏡頭摔裂了,快門卡死,可取景框裡,賀英正笑著把錢塞給黃羅拔,而黃羅拔低頭時,耳後那道疤在閃電中一閃而逝。

那時他不懂。

現在他懂了。

所謂正義,從來不是一道閃電劈開黑暗,而是無數個沉默的人,在漫長的雨夜裡,一盞一盞,把自己心裡的燈,悄悄點亮。

車子駛過一座天橋,橋下是奔流不息的車河。江家明睜開眼,望向橋墩陰影裡蜷縮著的一個流浪漢。那人裹著臟兮兮的棉被,懷裡緊緊摟著一隻搪瓷缸,缸沿磕掉一塊漆,露出底下灰白的鐵皮。

江家明讓司機停車。

他下車,走到那人麵前,蹲下來,從錢包裡抽出五百港幣,輕輕放進搪瓷缸裡。硬幣落底,發出清越一聲“叮”。

流浪漢冇睜眼,隻是把缸摟得更緊了些,像抱著世上僅存的暖意。

江家明站起身,重新上車。

車子再次啟動時,他最後望了一眼後視鏡。

鏡中,天橋、車流、霓虹、流浪漢,全都模糊成一片晃動的光斑。唯有那隻搪瓷缸,在昏暗裡泛著一點鈍鈍的微光,像一顆不肯熄滅的星子。

他收回視線,對司機說:“師傅,麻煩下一站,開慢點。”

司機應了一聲,車速果然降了下來。

江家明望著窗外,目光平靜。他知道,從今天起,再不會有深夜的恐嚇電話,再不會有消失的證人,再不會有躲在暗處等待收割的獵手。

因為獵物已經伏法。

而獵人,終於可以回家吃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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